2002 年 12 月 3 日,台灣有一位李加晶女士,在台北地方法院公證了一份文件如下:
義雲高大師的為人與道德風範,一向是我最尊敬景仰的。2000 年初,我辭去了台灣高苑技術學院之教授工作,來到大師身邊學習。當時,大師正住在 XXX 市,XX 先生家裡。我因每天早晚隨侍在大師旁,而注意到大師晚上擠在一個堆滿東西的小房間裡,席地而睡,非常艱苦。但他從不收取任何人的捐贈供養,只憑自己的藝術作品出售維生。他的藝術作品價值非常高,近日賣出一件『霧中之石』的雕刻作品,就價值一百萬美金。平常大師除了給我們講授學問道德,都在打坐禪修及創造藝術,既未有空休息,也從未露出倦容。當時,我因擁有一個大花園別墅,座落於洛杉磯三大名住宅區中,便想要供養大師。我在向大師提出這個想法時,大師當場就拒絕了。為了供養這個別墅,連我的父親李登木都曾當面勸說而遭拒絕。
我謹以日夜隨侍大師身旁之見聞及親身之經歷,據實以說,並證實大師為人高風亮潔,對人慈悲無私,利益大眾不遺餘力。以上所言句句真實不虛,若有虛假,本人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倘若確切真實不虛,願我及一切眾生福報無量。
Jiajing Lee
480 Prospect Blvd, Pasadena, CA91103
(626) 353-7366
李加晶 謹筆
2002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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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證文件電子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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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雖然法院公證文件上寫的是男性,應為李加晶先生,但筆者根據一些查詢到的資料,判斷應為李加晶女士,其父李登木則為台灣知名政治人物與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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