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3日 星期二

參考資料:2000年 台灣的李加晶女士多次希望供養義雲高大師一座位於美國洛杉磯的花園別墅 被大師嚴詞拒絕

2002 年 12 月 3 日,台灣有一位李加晶女士,在台北地方法院公證了一份文件如下:

義雲高大師的為人與道德風範,一向是我最尊敬景仰的。2000 年初,我辭去了台灣高苑技術學院之教授工作,來到大師身邊學習。當時,大師正住在 XXX 市,XX 先生家裡。我因每天早晚隨侍在大師旁,而注意到大師晚上擠在一個堆滿東西的小房間裡,席地而睡,非常艱苦。但他從不收取任何人的捐贈供養,只憑自己的藝術作品出售維生。他的藝術作品價值非常高,近日賣出一件『霧中之石』的雕刻作品,就價值一百萬美金。平常大師除了給我們講授學問道德,都在打坐禪修及創造藝術,既未有空休息,也從未露出倦容。當時,我因擁有一個大花園別墅,座落於洛杉磯三大名住宅區中,便想要供養大師。我在向大師提出這個想法時,大師當場就拒絕了。為了供養這個別墅,連我的父親李登木都曾當面勸說而遭拒絕。

我謹以日夜隨侍大師身旁之見聞及親身之經歷,據實以說,並證實大師為人高風亮潔,對人慈悲無私,利益大眾不遺餘力。以上所言句句真實不虛,若有虛假,本人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倘若確切真實不虛,願我及一切眾生福報無量。

Jiajing Lee

480 Prospect Blvd, Pasadena, CA91103

(626) 353-7366


李加晶 謹筆

2002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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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證文件電子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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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雖然法院公證文件上寫的是男性,應為李加晶先生,但筆者根據一些查詢到的資料,判斷應為李加晶女士,其父李登木則為台灣知名政治人物與企業家。

2002年12月2日 星期一

參考資料:2002年12月2日 林昌三先生在台北地方法院證實 他曾再三勸說雲高大師接受他供養一千萬美金 但大師從未接受

2002年12月2日,台灣一位林昌三先生在台北地方法院公證了一份文件,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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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明

關於大師無私無欲的問題,這不是我們口頭所說的,我本人是親自經歷的,因此對大師的道德、人品、學識眞是無限的崇敬之至。

大師對錢財名利早已丟得一乾二凈,他來到美國,竟然睡地鋪,當時我很難受,這麼一個才華橫溢於世界的偉人,竟然睡在地上半年多。後來我在洛杉磯買了一個房子,價值八十餘萬美金,我和我太太商量以後,要求供養給大師,可是無論我們怎麼勸說,大師就是婉言謝絕,堅決不收。後來經我們再三請求,大師最後表態同意暫時住我們的房子,但絕對不要我們的產權。為此,我對大師更加崇敬。

我在多年的經商當中,有一點積蓄,而且隨大師學習以後,我的業務更是不斷發展。因此,我就準備供養一千萬美金給大師。有一天,我告訴大師說,我準備把這筆錢劃給大師, 結果大師當時聽了以後頓然說:如此巨款,真是嚇人一跳,這麼大的誠意,簡直是世間難尋。作為一家人來說,幾輩子都用不完了。我聽了大師的話,非常高興,以為供養成功了,但哪知大師緊接著說:昌三,無論你怎麼說,你的誠意我領了,但是這個錢我是不要的,而且堅決不要。因為我是慚愧之身,沒有資格接受如此驚人供養。不僅是你,任何人的供養我都不要,我會憑雙手去工作,獲得資糧。經過再三的勸說,大師依然不收。我知道大師的心意已決,因此也就只有作罷。後來,又有一次機會,我想到大師多的不收,就供養少的,因此就開了一張一百萬美金的支票給大師,結果大師還是堅決拒絕,但我也堅決要供養,因此就僵持在那裡。在這種情況下,大師突然說:好,我收下吧。大師就接過這張支票。我正在高興的時候,哪知大師剛剛將支票拿到手中,就馬上對我說:你記住,我是教你的老師,你必須要聽我的。這筆錢現在已經是我的了,但是,我現在就把這個錢給你。而且,很快我就會搬到另外的城市,你就可以拿這筆錢在那裡買一個房子住,這筆錢是我給你的,你不能推託。結果,不到一分鐘,大師又把這筆錢退還給我了。至今為止,大師也沒有收!我實在是感動得無語可說。

可以說,在這個世界上,到目前為止,我認為我還找不到這樣無私丶聖潔和偉大的人! 我今天是憑我的良心和道德在此作證,我所說的一切都是事實,如果有任何虛構的話,我願承擔所有相關的法律責任。

林昌三(Packson Lin)

美國 TTI 公司

200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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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證文件電子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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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註記:

林昌三先生所描述關於『暫時借住』的段落,應與另一篇文章是同件事,也就是與陳慧珠女士描述的是同一件事情。

2002年6月20日 星期四

參考資料:2002 年 深圳詐騙案始末

深圳詐騙案始末

2002 年 6 月 20 日,深圳公安以「合同詐騙」為由出具「刑事案件立案報告表」對「義雲高」立案。報告書中說,2004年4月義雲高與劉娟簽了合同,『將已售出的深圳市吉祥樓盤再次售賣給劉娟』,騙得一.五億元人民幣。

參考資料:2002.06.20 刑事案件立案報告表另一來源

2002 年底,廣東省公安廳發佈《通緝令》通緝「義雲高」,除上述合同詐騙之外,更稱『義雲高在香港詐騙了劉百行』。2004 年底,也向國際刑警組織申請發出《紅色通緝令》。

參考資料:2002.12.30 廣東省公安廳通緝令 (0102)

2003 年 5 月 20 日,劉娟跑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洛杉磯領事館,要求領事館為她的一封公開信件公證。這是一封給『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及相關法律部門』的信件,信件中她親筆寫下這段話:

『深圳公安說義雲高大師是邪教、是詐騙集團,我知道公安到我媽家找我之後,我就非常地害怕公安。我和我丈夫柯偉曾被抓去坐了一年多的冤獄,吃盡了苦頭,特別是廣州公安用「穿針戴鐐」的酷刑,把我的雙手用手拷鎖在大腿下,痛苦得無法形容。根據我們在牢裡的經驗,如果不順著公安的意圖去認可,我們的下場會生不如死,今天想起來我全身都還發抖。我想,我和柯偉都拜了義大師為師,大師又喊闕道秀等人幫過我們,說明我們的關係密切,公安肯定會再來找我們,為了不受牽連,我跟柯偉研究了一套辦法,把我們說成是被害人,說義雲高大師他們一伙詐騙了我們幾千萬,具體情況由我說,以免說多了怕不吻合。只有這樣,才避免了牽連我和柯偉再進監獄。』

『二〇〇一年七月一日晚上,深圳市公安人員找到了我。當時大約有10位左右公安人員,包括有省公安廳的,他們對我軟硬兼施,我確實感到萬分恐懼,真害怕再被關起來,我就按照原先與柯偉商量好的說法,編了一個義大師要我們十分之二的傳銷利潤的事,還好把跟吳文投合夥做生意的1880萬元栽在義大師身上。當時,由於實在太恐怖了,所以,公安要我怎樣說我就怎樣說,按公安的意圖說了很多不是事實的話。現在回想起來這些無中生有的說法,嚴重陷害了義雲高大師。義大師道德高尚,無私的人品使我想到就難過,我確實不應該無中生有地傷害這樣的好人。』

參考資料:2003.05.20 劉娟在領事館的陳述另一來源

2003 年 8 月 20 日,劉娟在天天日報上公開刊登聲明:『佛法大師義雲高從未詐騙過她和她丈夫的錢』、『義雲高大師連弟子主動供養都不收受,反而被誣害成詐騙!這些人實在太惡毒了。』。

參考資料:2003.08.20 天天日報上劉娟的聲明另一來源

2005 年 9 月 3 日,一群北京的法學專家(北大法學教授、清華法學教授、人民大學法學教授、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 ... 共 13 位),針對此案做了詳盡的法學分析。明確指出『詐騙案的基礎是要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務,也就是必須要有非法佔有財產的事實』。但在本案中『被害人的財產都在他們自己名下』,『劉百行的財產在他自己名下、劉娟的財產也在她自己名下』,『法院說劉百行被騙的錢、劉娟被騙的錢,都跟義雲高毫無關係』。

參考資料:2005.09.03 關於詐騙案的專家論證意見另一來源

2008 年 6 月 11 日,,中國有關部門核查發現義雲高無犯罪事實,遂於主動打報告請求國際刑警撤銷通緝。

參考資料:2016.03.10 台灣時報 周永康陳紹基陷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真相曝光

2008 年 10 月,在第七十二屆「國際刑警組織文件控制委員會」大會上,正式宣佈撤除「義雲高」《通緝令》及整個案件,並正式下文告知全世界各成員國不准留置「義雲高」,國際刑警還專門致函雲高先生陳述了經過。

參考資料:20091119 國際刑警專門致函第三世多杰羌佛陳述調查結果 (中文翻譯)(另一來源

2013 年 12 月 10 日,劉百行先生開記者會說他沒有被騙,也沒有被洗腦。2015 年 4 月 23 日,劉百行先生再度發出聲明書,清楚的表達了『我的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佛從來沒有騙過我』、『我一直認為我的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佛是最偉大無私的』。

參考資料:2013.12.10 蘋果日報 鳳凰週刊涉誹謗

參考資料:2015.04.23 劉百行的聲明書另一來源

2014 年 6 月 11 日,劉娟再次親筆寫下公開聲明書並簽名,聲明書中提到她曾多次跟雲高先生表達願意公開證明這個詐騙案是假的,但都被雲高先生拒絕了,雲高先生只是叫她不要執著。但她看到越來越多人拿著這個案子污衊雲高先生,她決定不再沈默,再度公開聲明:『我的師父從來沒有騙過我』。

參考資料:2014.06.11 劉娟的親筆聲明書另一來源

2016 年 30 日,劉娟再一次請中國駐洛杉磯領事館公證一份聲明:『我再三聲明我的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佛不僅從來沒有騙過我,反而幫助我、關心我們。可是你們這些敗壞了道德的人就是不顧事實真相 ... 你們要弄清一個事實,我才是被你們借用的當事人,我的發言才是事實。』

參考資料:2016.06.30 劉娟的再次聲明另一來源

2002年1月1日 星期二

參考資料:2002 義雲高大師獲美國總統諮詢委員會頒發『總統金質獎』



2002 年,由於義雲高大師在藝術、醫學、倫理學、佛教、精神領袖及美國社會的傑出貢獻,收到美國總統諮詢委員會代表布希總統(George W. Bush)所頒發的『總統金質獎』。

從獎狀上來看,這份總統金質獎(Presidential Gold Award)是由白宮亞太裔計畫White House Initiative on Asian Americans and Pacific Islanders, 頁面存檔)的一部份。此計畫是 1999 年由柯林頓總統提出,希望透過各種聯邦計畫,改善亞裔的生活品質。